■侨报记者尹英姿报道
纽约市自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次性泡沫塑料制品(Expanded Polystyrene,简称EPS)禁令,并将从今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多为小本经营的华裔餐馆业者对成本上涨倍感压力,而最高可达1000元的违规罚款也让相关行业业者望而生畏。
根据市第142号地方法律(Local Law 142 of 2013)规定,即日起至6月30日为新令“警告期”(warning period),在此期间,市清洁局(NYC Department of Sanitation)专员将上门检查,不允许任何餐馆、餐车、非盈利机构及餐饮服务提供商等使用泡沫塑料材质的餐盒、水杯、汤杯、外卖盒等制品。而从7月1日起,检查人员有权对仍然使用上述材料的业者开具“违规通知”(Notice of Violation),违规者首次将被处以250元罚款,第二次再犯者为500元,三次及以上者每次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
可申请为期一年豁免权
负责执行泡沫塑料制品禁令的市府部门除市清洁局之外,市健康与卫生局(New York City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Mental Hygiene)和市消费者事务局 (The NYC 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简称DCA)也拥有执法权。同时,对于年收入不超过50万元的业者,市清洁局提供豁免申请(Polystyrene Foam Hardship Waiver Application),申请人一旦获批,可获得自今年7月1日起为期一年的豁免权,有意申请者请登录网站:nyc.gov/foamwaiver。
成本至少增两倍
位于纽约爱烈治街(Eldrige Street)一家餐具经销商已经营30多年,不愿具名的业者表示,按照目前市价,价格由高到低的餐盒材质分别为泡沫塑料、塑料和纸质。就具体价格而言,每个泡沫塑料餐盒的价格约在4、5分钱左右,中国生产的塑料餐盒为0.1元、美国产为0.25元,而由甘蔗渣或干草等为原料制作的纸质餐盒价格高达0.3元至0.4元不等。
这名业者表示,自1985年开业以来,该经销处的客户遍及大纽约地区,其中有一半均为非华人经营的餐馆、学校、老人中心等,这类客户通常对餐盒和杯子等餐具的产品品质要求较高,尤其加上泡沫塑料禁令生效,早已渐渐减少泡沫塑料产品的进货量,目前也还只剩2箱泡沫塑料餐具存货。她指出,泡沫塑料产品的价格比塑料材质的同类产品价格至少低两倍,但随着禁令的实施,更多华裔餐馆业者不得不承担更高的进货成本,相信小本经营的餐馆将因此经历“阵痛”。
餐馆业者难捱成本上涨
位于华埠宰也街(Doyers Street)的餐馆武昌好味道则与多数餐馆业者一样,尽力囤货度过“过渡期”。老板王晓东表示,原本从中国的进口食材和原料等因中美贸易战已经承受了价格上涨的压力,泡沫塑料禁令现今实施,可能令小本经营的餐厅雪上加霜。他指出,泡沫塑料禁令有利环境保护是好事,但不应该全由餐馆来承担,应该对个人用途,例如用作野炊、聚会等场合的塑料泡沫餐具采取全面禁止措施。
“虽然我的餐馆使用泡沫塑料餐具较少,但还是囤了一点进货。”王晓东说,和大多数华埠餐馆一样,因华埠寸土寸金,很多餐馆都没有足够大的货仓,因此一旦面临食材和餐具成本上涨,业者就容易陷入被动的局面。但即便如此,武昌好味道也会在保证现有价格水平和不减量的情况下,调整经营模式。
华埠地威臣街(Division Street)四菜一汤餐馆福州小吃业者赵先生则对泡沫塑料餐盒禁令倍感压力。目前,该店的外卖和堂吃的餐盒和汤杯均为塑料泡沫材质,也正因如此,才能保证原本就不大的利润空间。“我们的四菜一汤就卖5块钱一份,用不起塑料甚至纸质餐具。”他说,餐馆日均消耗约100个餐盒,市府禁止泡沫塑料令他深感无奈,希望市府在实施环保措施的同时,从商家的角度出发,考虑新令带来的实际成本影响。
若实施不当 只会伤及小商家
美国华人餐饮协会主席陈键榕表示,1984年刚在纽约开餐馆时,当时多数同行都使用塑料餐盒,直到80年代后期因泡沫塑料制品加工工艺日臻成熟,以致价格远低于同类塑料产品,泡沫塑料餐具才开始大行其道。他认为,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塑料泡沫禁令对生产厂家、经销商不会产生过大影响,受到冲击的仍是餐馆业者。
“生产厂家可以调整生产线,经销商也可以更改不同材质产品的进货比例,而只有餐馆业者承担进货成本差价。”陈键榕说,正如上世纪80年代从塑料到泡沫塑料的转换,在工业化社会大环境下,相信随着纸质餐具制品的工艺提升、大量生产,价格有望呈现下降趋势,“但在此之前,小商家只能承受伤痛”。